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351号)要求,在县级自验、市级核验基础上,近期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第二批7个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经综合评定,宝鸡市眉县、咸阳市兴平市、渭南市华州区、延安市黄龙县、榆林市靖边县、安康市汉滨区、商洛市山阳县符合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标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受理电话(兼传真):029-87215513
地 址:西安市习武园27号
邮 编:710003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