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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3〕44号)文件要求,我市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机构申请、县级遴选、县级申报、市级审定、省级备案的程序,现就和顺县遴选上报的培育机构予以公布。
县(市、区)
机构
和顺县
山西农谷农民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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