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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三举措”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4-21 01:41:59   来源: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一、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培育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项目投资,开展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和农机服务设施条件改善等内容,同时督促项目主体加快建设,抓安全、保质量、促进度,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二、健全产业体系。依托职业农民培训、产业发展论坛等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集中式”和“一对一式”培训。同时,积极组织龙头农业企业参加省内外的商品展览会,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促进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经济发展。

  三、创新发展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不断加强农企利益有机联结。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40417180707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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